本报咸阳讯(姜玲 记者 黄艳)近日,泾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三渠中队成功查获一起毒驾案。目前,吸食毒品违法案件已移送三渠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查,陕DQ1××7小轿车驾驶人刘某,男,现年47岁,咸阳市渭城区正阳镇人,2010年因吸毒被高陵县公安局强制戒毒两年,近日再次复吸,当天驾车从三原返回咸阳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刘某对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刘某毒驾的违法行为被处罚款200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吸食毒品违法案件已移送三渠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