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今日点击》)住新房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是一件大喜事。可是,最近榆林市的一处楼盘出现了这样的怪事:70多户购房者8年前交了购房款后,几经周折楼房建好了,但是到了交房的时候却发现,原本属于自己的房子竟然被卖给了别人,购房者们面临着要房没房,要钱没钱的窘境。而对于购房者的怨言,开发商却也是一肚子苦水,认为自己也委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今年51岁的景丽华是榆林市子洲县人。2011年,为了给儿子结婚,在榆林市高新区西塘花园小区以每平米7180元的价格,预购了一套正在建设的楼房,并缴了10万元的订金,确定了房号。两年后,她接到开发商电话通知,又交了12万元凑足了首付款。

  购房者景丽华:“2013年交首付了,我是22万。”

  可是,就在景丽华交完首付款准备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时,她发现情况有些不对劲,工地上只有几个人在干活。去售楼中心一问,原来是开发商的资金链出了问题。

  景丽华:“房已经停建了,就没有人修了,所以我就没办按揭。也不是说我不办按揭,因为房子不一定能建好,我们再做按揭,这不是我们的代价更大么。”

  2014年底,整个楼盘彻底停工了。上百户购房者多次找开发商要求复工,但一直没有结果。2017年底,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协调下,工地终于开工了。今年6月底,终于要交房了。可是,当她准备去收房时,却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

  景丽华:“我们过来就是接房来了,推开房门一看人家已经装修着了。”

  苦盼八年的房子眼看就要到手了,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卖给了别人。无奈之下,景丽华找到开发商要求退钱,可是得到的答复却是没钱。

  景丽华:“光利息现在已经将近十年了,我们也不要这个利息了,能把本钱给我们,我们就求之不得了。但是现在开发商连这个条件也不答应,我们实在没办法了。”

  记者了解到,在榆林市西塘花园小区像景丽华这样的购房者大约有70多户。他们都是在2011年,交了10万、20万不等的订金,其中还有部分业主缴了房子的首付款,总金额至少在1000万元,现在却面临着要房没房,要钱没钱的窘境。

  购房者李蓬成:“七八年过去了,好不容易交房了,本身是件高兴的事情,现在反而没房了,对我们业主来说,更伤心了。”

  购房者高艳珍:“开发商给我们通知了吗?没通知,房子卖了,给别人卖了。”

  那么,明明已经预售出去的房子为什么又会被卖给别人呢?记者找到了西塘花园小区的开发公司榆林市高新区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之一的高永强告诉记者,西塘花园小区是榆林市高新区西沟村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对外销售的商品房有5栋共计486套房。2011年,榆林楼市火爆,一房难求,虽然项目实际上还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当时的确是收取了购房人的预购房订金。

  榆林市高新区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高永强:“ 2011年只不过是交的订金,有交10万的,有交20万的。可是2013年的时候,整体市场不行了,整个经济下滑,所以好多业主就不来配合了,他也不交钱,也不网签,按揭更不做,导致我们的资金一直周转不过来。”

  高永强告诉记者,2013年7月,西塘花园小区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在银行办理按揭业务了,他们多次打电话通知交了买房订金的购房者办理购房手续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由于当时榆林楼市低迷,交了订金的购房们不愿再掏钱,最终,只有120多户办理了按揭业务完善了购房手续。

  高永强:“ 2013、14年电话告知过,有些上门也找过,最后没办法的情况下,在电视上公示过,报纸上也登过,告知的是业主赶快来配合。目的就是为了往回来交钱么,交钱才能修起,况且我们还给优惠,业主也没来。”

  可是,购房者们却说,他们之所以不交剩余的购房款和办理按揭贷款是对项目的开发商丧失了信心,担心会越陷越深。

  购房者钟军:“ 2013年上半年这儿就停工了,我到现场也看了。所有的工人也撤了,修到半中间架子撂下,小区里面也没几个工人,所以那会儿让交首付,我就也没交。”

  购房者王建飞:“当时考虑到这个工程不太稳定,因为当时整个社会烂尾的太多了,不是我们这一个,考虑到这个以后,我就没有办按揭贷款。”

  高永强告诉记者,由于先期缴纳订金的业主迟迟不办理按揭,不缴纳购房款,公司实在没钱垫资了。几个股东到处借钱凑工程款,到2014年年底,最终公司资金链断裂,项目彻底停工。

  高永强:“市政府、信访局、区政府,专门成立工作组,给我们协调好重新启动。2017年我们有些手续过期了,经过政府给十来家单位协调,我们才能重新启动。”

  2017年底,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下,西塘花园小区建设工程重新启动。为了尽快回款将项目完工,对于前期缴纳订金的购房者,他们制定了交1元抵1.75元的政策。

  购房人冯探军:“有个不好的地方就是不能办按揭了,因为你毕竟烂尾几年,银行不合作了,必须要一次性付款。”

  购房者景丽华:“说是一万顶一万七,但是那个时候我们还是没交。第一个是我们没钱交,第二个就是那房子快十年了也起不来,我们也就不敢交这个钱。”

  购房者王建飞:“家里面也和朋友讨论过这个问题,都说你不敢再交了,再起不来就麻烦了。”

  银行不给放贷无法办理按揭,加之购房者们对开发商信心不足等多方面原因,没有按时交纳房款,最终,开发商将房子另外卖给了其他购房者,而对于前期购房者们缴纳的预购房订金,开发商表示,目前他们没有资金和能力偿还。

  榆林市高新区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高永强:“没钱肯定解决不了,以后回来资金了肯定行么。以后工程完了回来钱了,肯定得给人解决么。”

  那么,面对这样的尴尬局面,该如何解决?

  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凤建军:“在这个事件中,在房屋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后,开发商多次通知业主办理购房相关手续,并且用打电话、登报纸等多种途径,但作为购房人,出于各种考虑未去办理,这对于购房者来说构成了实际上的违约,那他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我们看到,购房者缴预付房款时,双方未签合同,未约定交房时间、违约责任等相应处罚,那么这个在实际操作中,就需要双方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渠道进行裁决。这里我们也提醒消费者,在购房的过程中,一定要与开发商明确双方责权,同时,也要积极认真履行约定,以免在消费过程中遭受经济损失。”

  “无诚者难交,轻诺者寡信。”市场经济一个最基本的规则就是交易自愿,后果自负。无论是开发商还是购房者,都应理性对待楼市沉浮,恪守契约精神、诚信原则,否则,最终吃亏的将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