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2年前目睹母亲被邻居打死,2018年2月,陕西汉中的张扣扣将邻居一家三口杀害。1月8日上午,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一案在陕西汉中市中院开庭审理。

  根据汉中中院官微,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称经依法审理查明,1996年8月27日,因邻里纠纷,张扣扣母亲汪秀萍被王正军(男,时年17岁)伤害致死。1996年12月5日,王正军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18年春节前夕,张扣扣发现王正军在家过年,便先后购买、准备好帽子、口罩、单刃刀、玩具手枪、汽油瓶等作案工具伺机报复。

  2018年2月15日12时许,张扣扣看到王正军、王校军(王正军之兄,男,殁年46岁)与其亲戚一行十余人上山祭祖,便带上事先准备的帽子、口罩进行伪装,携带单刃刀、玩具手枪尾随。待王正军、王校军机组返回,行至原三门村村委会门口村道时,张扣扣趁王正军不备,先持单刃刀对王正军进行捅刺。王校军等人惊慌跑离现场时,张扣扣又持刀追上王校军进行捅刺,期间王校军摔进路边沟渠,张扣扣跳进沟渠继续对王校军进行捅刺,直至王校军倒在沟渠不动,又返回对已倒在路边的王正军再次进行捅刺。随后张扣扣进入王自新(王正军之父,殁年70岁)家院子,持刀对坐在门口的王自新进行捅刺,直至王自新倒地不动。

  张扣扣返回家中,拿上先准备好的一把菜刀和装有汽油的红酒、啤酒瓶各一个,来到王校军停放在村民家门前桥上的小轿车旁边,用菜刀把小轿车左右车窗玻璃砍碎,并点燃两个酒瓶,分别扔在该车的后排座椅和后车窗玻璃部位,致该车后部燃烧严重受损。随后张扣扣逃离现场。13时许,经120急救人员检查,三名被害人均已死亡。2018年2与17日7时许,张扣扣到公安机关投案。

  检察机关认为,张扣扣为泄愤报复,持单刃刀捅刺被害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构成故意杀人罪;毁坏他人车辆,造成人民币32142元损失的行为,构成故意损毁财物罪。

  对此,张扣扣称没有对王正军进行补刀,其他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