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余林)榆林市根据中央、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安排,迅速行动,周密部署,今年8月以来,侦办破获了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件。

  2017年9月3日,榆林市榆阳区翔宇国际酒店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犯罪嫌疑人郭锐卓、杨毅纠集王宝蕾等人,因酒后言语不合,持械将受害人王建东砍刺致死。案发后,榆林市公安局陆续接到群众举报郭锐卓等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初步查明郭锐卓直接实施或组织、指挥的非法拘禁案、故意伤害案、赌博案、寻衅滋事案、虚假诉讼案等刑事案件共计10多起。目前,犯罪嫌疑人郭锐卓等十多人已分别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年10月20日,榆林府谷警方通过征集线索、走访摸排在云南昆明将犯罪嫌疑人谈春平抓获。11月26日,经人民检察院批准,谈春平等人以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执行逮捕,现查明涉案嫌疑人11人,涉案资金600多万元。与此同时,榆林警方还破获了定边李正、李森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涉黑涉恶案件,抓获涉案成员20名,目前已批准逮捕16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榆林市成立专项小组,深入线索摸排,重拳打击,压实23个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围绕11类涉黑涉恶重点领域,实行专案专办、一查到底、依法惩处,露头就打。

  榆林市公安局“扫黑办”主任、刑警支队长马锐表示,榆林市公安机关采取领导挂帅,提级侦办,异地用警等措施,坚持每日上报,每周统计,每月汇总,形成对黑恶犯罪保持零容忍和高压打击态势。

  截至目前,榆林市共抓获9类涉恶犯罪人员730人,破获案件680起,移送起诉430人。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17个,犯罪集团9个,缴获枪支4把,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7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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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类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清单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劳务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套路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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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过往油罐车索要“带车费”,敲诈317人近124万元

  府谷公开宣判14人涉黑案件

  12月5日上午,府谷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曹某某、张某某、雷某某等14人敲诈勒索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经开庭审理查明,以曹某某、雷某某、张某某为首的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雇佣方式纠集其他11名被告,形成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组织,在2015年5月份起至2017年6月份长达两年期间,盘踞在府谷辖区内的府店公路的红草沟煤检站附近、孤山超限站附近、转龙湾收费站等地以逼停油罐车、砸车、打人等方式,向过往的油罐车司机每辆索要50~100元不等的“曹某某带车费”。被告人曹某某、张某某、雷某某组织、指挥犯罪集团,并统一收取非法所获赃款,向其他成员发放工资。截至案发,曹某某等14被告人共向317名被害人敲诈勒索人民币1239935元。

  府谷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某等1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要挟手段,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故其的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雷某某、张某某、曹某某作为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应依法从重处罚。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府谷法院判决被告人曹某某等14人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相应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