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邓宴郦介绍情况。 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邓宴郦介绍情况。

  西部网讯(记者 刘望)记者从陕西省环保厅今天(10月11日)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入了入户调查阶段,10月31日将完成入户数据采集。环保部门呼吁普查对象全力配合,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广泛参与,以便取得真实数据。

  陕西污染源普查因地制宜 走在全国前列

  2016年和2017年,国务院先后印发通知和方案,要求对2017年全国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进行普查。

  2017年陕西省先后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并印发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18年7月底前完成了全省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和试点工作,目前,我省普查工作进入入户调查阶段。根据生态环境部的反馈,目前,陕西的普查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陕西省的普查方案在国家方案的基础上,紧扣关中、陕北地区能源化工行业和陕南地区有色金属行业的分布特点所造成的污染现状,以及作为果业大省存在的水果套袋等污染问题,将陕北、关中和陕南的特征污染源调查列入普查方案,实现了《方案》在陕西省的因地制宜。

  部分调查成果已经应用于环保工作

  陕西的铜川市是国家确定的五大类污染源全内容试点市,同时陕西又确定了西咸新区、榆林市靖边县、咸阳市彬州市、安康市旬阳县作为省级试点。截止目前,铜川市完成了入户调查前“先行先试”工作,得到国家普查办认可。

  陕西最终确定纳入入户调查对象为46995家,其中工业源26199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8403家、生活源锅炉4541家(7767台)、入河排污口2857个(其中规上入河排污口507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769家。陕西省确定伴生放射性矿普查详测企业50家。

  据了解,部分调查已取得了成果。清查阶段普查办就陕西全省生活源锅炉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于2018年6月份编印了第1期《普查与决策》,提出了生活源锅炉整改工作建议,省政府将这一普查成果应用在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安排部署之中。

  2019年1月底前完成核查 呼吁企业积极配合

  下一阶段主要工作是入户调查和数据分析审核。省政府要求9月15日前全面完成入户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9月15日至10月31日完成入户数据采集,11月底前完成数据审核,2019年1月底前完成质量核查及数据上报。

  省普查办在入户调查阶段从10月10日开始实行日调度日通报。环保部门呼吁,当前,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已进入入户调查的关键阶段,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希望普查对象全力配合,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广泛参与,以便取得真实数据。

  据了解,按照依法普查原则,相关部门将严厉惩处普查违法行为,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数据,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