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宝鸡讯(记者 鲁鹏飞)“三秦飓风”百日执行大决战专项活动进行以来,宝鸡全市法院强化执行力度,集中一案一策、精准执行,有效执结了一批骨头案件。推进了宝鸡市法制信息化建设、严厉打击了“拒执”犯罪。
记者从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了解到,陕西一企业因拖欠借款本息六百万余元逾期不还被诉至法院。法院在强制执行时,该公司不但不配合执行,还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冲击执行现场,打伤执勤法警。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该产业发展公司罚金四十万元,公司两副总晏某和潘某各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据了解,陕西一家产业发展公司因拖欠借款本息六百万余元逾期不还被诉至法院。诉讼中,法院保全查封了该公司部分产品。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前往该公司查封财产。该公司副总经理晏某、潘某不但不配合法院工作,反而纠集数十名不明真相的员工及其他社会闲散人员冲击执行现场,阻止执行。晏某、潘某还打伤现场值勤法警。法院随即收集固定相关证据,依据相关法律,以该公司、晏某、潘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移送公安机关。
晏某、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该公司也主动与执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人联系,双方对欠款债务达成和解。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单位将人民法院保全查封的财产私自抵押他人还债,属转移执行财产,有能力执行而不执行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被告晏某、潘某作为被告单位管理人员带头冲击执行现场,对执法人员进行围攻、殴打,抢夺警用械具、执法记录设备,撕扯人民警察制服、围堵执行公务警车、阻碍执行车辆致使执行工作不能进行,二人属于被告单位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罪。鉴于被告单位在犯罪后能求得申请执行人的谅解等法定情节,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该产业发展公司罚金四十万元,晏某、潘某各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