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今日点击》记者 王伟民 王建)一家看似其貌不扬的小公司,只有一间办公室,两台电脑,三张办公桌,全公司包括老板在内也只有三个人。可就是这样的一家公司,却做着上亿元的“大生意”。这到底是家什么样的公司?做的生意又是什么?近日,宝鸡公安侦破的一起案件,解开了其中的秘密。

  2017年4月初,宝鸡经侦支队民警沙君超突然接到一个任务,要他配合当地税务机关查找一家名叫固成的商贸公司。

  宝鸡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民警沙君超:“我们根据它的工商注册地址,找到了它的办公住所,但是我们发现这个办公住所,实际并不是固成公司的经营地点,我们去了之后这里是一个普通的单元房,里边是普通的居民住户,他们对这个公司也是一无所知。”

  这家名为固成的公司到底是做什么的?为什么会用一个假的注册地址?虽然行动一开始就遇到困难,但沙君超他们并没有放弃,而是展开了更细致的搜索,那么税务和公安机关为什么要查找这家公司呢?

  宝鸡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吴冰:“在我们日常征管当中,已经发现了该企业有一些不符合正常经营的行为和特点,主要表现在比如说这个企业经营时间比较短,开票数量比较大等等这方面的疑点,那么由此我们对企业进行了重点关注。”

  为了尽快找到固成商贸公司的实际办公场所,宝鸡国税局和宝鸡经侦支队联合行动,成立了专案组,信息共享,协调行动。随后,专案组发现了这家公司的办公场所在宝鸡东风路一个院子里。

  沙君超:“我们立即组织警力和国税稽查局的同志一起赶到它的办公地点,我们赶到之后发现这家公司只有一间办公室,摆了三张办公桌,两台电脑,这些所显示的这种情况,和我们所掌握的他公司的大规模的经营数据是实际不相符的。”

  找到固成公司的办公场所后,国税稽查人员和办案民警立即对这家公司的财务资料进行了检查,而很快,就从中发现了问题。

  沙君超:“我们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大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一些空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宝鸡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局长吴冰:“那么在现场就控制的这些证据资料来看,已经基本能够证实,他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个团伙。”

  而一些公司之所以选择在固城公司购买发票,目的是为了用买到的发票抵扣相应税款,以此偷税,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固成公司的办公住所进行深度搜查后,专案组还找到了20余枚印章、十几张银行卡,和一些其它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料。

  沙君超:“我们在检查过程中还发现了另外五家公司,同时也发现了另外五家公司相关的,会计凭证以及其它的账目,我们在询问高某的时候,高某隐约说这些公司是他朋友的公司,但是在我们问他这些公司的资料为什么在他那的时候,他无法自圆其说。”

  由于案情重大,专案组分头行动,经侦支队民警首先将固成公司三名实际控制人带回支队进行讯问,而国税局稽查人员则进一步对这些公司的账目进行检查,就这样,一起团伙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浮出了水面。

  吴冰:“该团伙实际控制了六户企业,这六户企业从外地购买进项发票956份,涉及金额9000多万元,同时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64份,涉及金额一亿多元,总涉案金额一亿九千多万元。”

  通过对固成公司几名犯罪嫌疑人的突击审问,办案民警发现,这六家公司实际上都是他们从网上购买身份证后开办的,都没有实际经营,就是拿来开发票赚钱。

  犯罪嫌疑人高某:“没有想那么多,结果就跟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虚开发票的主要目的就是赚取所谓开票费,开票费额度一般在发票金额百分之六到百分之十二之间,从2013年到2017年期间,通过虚开发票,他们非法盈利300多万元。

  犯罪嫌疑人高某:“最疯狂的时候有时候一个月,十几家单位一起给他们开,一个月开票几百万吧。”

  而为了逃避税务及公安机关检查,这伙犯罪嫌疑人主要是网上交易,并通过资金回流的方式掩人耳目。譬如一家公司要从固成公司购买发票,他们会首先要求对方将与发票面值等额的资金打入自己公司账目,再通过私人账户提取出来,转回给对方,从而取得银行回单,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本案中,宝鸡某私营企业负责人蔡某是最大的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人员,三年多来,仅他个人公司所购虚开发票达129份,税额合计1400余万元,算下来,蔡某的公司共在税务机关非法抵扣税款200余万元,蔡某也因涉嫌虛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蔡某:“后果特别严重,付出的代价特别严重,你给国家要补交更高的税款,还要承担国家法律各个方面。”

  由于案情重大,涉及到的企业和单位众多,2017年7月,该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犯罪嫌疑人小高某、康某、高某、蔡某四人因涉嫌虛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5月初,案件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至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副部长胡丽萍:“这是一起典型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犯罪嫌疑人高某等三人,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犯罪嫌疑人蔡某作为下游涉案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亦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宝鸡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曹耀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始终保持对经济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严惩一切敢于以身试法的经济违法犯罪分子,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大局稳定。”

  为了获取非法盈利并偷逃税款,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最终得到了法律的制裁。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切莫以身试法,否则将付出惨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