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铜川讯(记者王锋实习生王欢)5月23日,三秦都市报记者从铜川市公安局新区分局获悉,5月14日上午,铜川市新区发生了一起袭警、辱警事件。面对警察正常执法,一妇女竟然撕扯警察警服,抢夺警察的执法记录仪。事件中围观的一男子在微信朋友圈中利用断章取义的手法发布不实视频,引起不明真相群众对公安干警侮辱谩骂,社会影响恶劣。

  据铜川市公安局新区分局咸丰路派出所民警刘耀鹏介绍:“5月14日,咸丰路派出所接到新区锦绣园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报警称,小区住户因停车费的问题用车将小区东门出口堵死,请求警方处警。我们到达现场后,发现有一辆轿车停在小区东门口,妨碍了过往车辆的通行。我们找到这名车主后告知她用车堵门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她拒不配合我们民警执法,所以,我们依法将她传唤。将她带离违法现场时,却遭到围观的党某(女)的撕扯阻拦,党某多次抢夺执法民警佩戴的执法记录仪,并撕扯民警,致使民警无法正常将违法行为人带离现场。”

  在民警的执法记录仪中记者看到,当时围观群众很多,一名穿白色T恤的中年女性党某,多次冲向处警民警阻拦正常执法。执法民警要求围观群众往后退三米,但是这名妇女却拒不配合,还数次冲向前抢夺民警佩戴的执法记录仪,撕扯执法民警的警服,言语挑衅。

  围观的蒋某利用断章取义的手法发布不实视频,并配上侮辱性的语言,煽动群众进行转发,造成了群众对执法民警正常工作的曲解,社会影响恶劣。

  为了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还公安干警的清白。5月15日,涉嫌袭警的党某,被新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并提请检察机关批准对党某实施逮捕。5月17日,发布辱警信息的蒋某被依法行政拘留5天。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新区检察室检察官宋宇明告诉记者,针对妨碍公务罪,刑法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宋检察官说:“希望群众在遇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安机关执行公务时,要配合依法执行,不要一时莽撞,带来终身悔恨。”

  (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