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宝鸡讯(记者 鲁鹏飞) “兹证明郭某莉系我单位职工,该同志已在我处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特此证明。”近日,宝鸡市救助管理站的一份证明材料被网友爆料称是虚假证明,该单位没有郭某莉这名工作人员。那么,这份证明材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12月11日,记者赶到宝鸡市救助管理站采访,宝鸡市救助管理站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他们之前已经接到了举报电话,并随后进行了调查。

  该负责人介绍说,证明材料里的郭某莉就是其单位职工王某莉,曾用名为郭某莉,改名后原来的郭某莉户口一直未注销。

  该负责人说,王某莉在单位是政工干部,负责单位工资、医保、养老保险等相关业务,是开具医保证明和公章管理人,其本人认为郭某莉和王某莉就是她自己,是同一人,遂开具了郭某莉的证明,盖了单位公章,未向分管领导详细汇报。

  在宝鸡市救助管理站,王某莉介绍说,由于家庭原因,她从小随母亲和外公生活,原名叫郭某莉,后来因为母亲改嫁,她的户口也随母亲转出,她本人随继父的姓氏改名为王某莉,有了新的户口和身份证,但原有的郭某莉的户口一直未注销。

  “由于我原来的户口没有注销,需要缴纳农村合作医疗,而我在单位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不想重复缴纳保险,就在11月22日开具了这份证明材料。” 王某莉说,她在单位本身就是负责工资、医保、养老保险等业务, 她自己又能证明郭某莉和王某莉就是她自己,是同一人,于是自己开具了这份证明,并加盖了单位公章。

  王某莉说,由于自己的原因给单位带来了不好的影响,压力很大,对单位深表歉意。同时,她已向太白县公安局靖口派出所申请注销了自己郭某莉的户籍,12月6日,郭某莉的户籍已被太白县公安局靖口派出所注销。

  目前,王某莉已被暂停工作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