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传媒网讯(陕西日报记者 杨华)不让一个中小学生因寒冷影响学习。记者6日从陕西省财政厅获悉,今年,陕西省财政厅已按照生均60元的取暖补助标准,落实补助资金2.08亿元,支持将陕西省7198所义务教育学校全部纳入供暖保障范围,努力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温暖、舒适的学习环境,惠及学生346.88万名。

  长期以来,陕西省财政坚持将保障中小学师生冬季取暖作为工作重点,优先予以支持。一是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取暖经费保障长效机制。义务教育学校取暖费补助执行国家统一政策,所需资金除中央财政补助外,其余部分由省财政全额承担,不需要市县负担。同时,对规模较小学校及村小、教学点取暖等给予倾斜。二是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中小学校冬季取暖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目前,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达到小学800元、初中1000元,分别比国家基准定额高出200元。高出国家标准部分经费,主要用于弥补中小学校取暖、学生食堂能耗费用开支等经费缺口。三是努力改善中小学校取暖设施条件。近年来,在支持各地基本解决农村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安全取暖问题的基础上,陕西省财政重点支持各地改善农村规模较小学校、村小及教学点取暖设施,支持学校优先使用安全、清洁的取暖设施设备。四是积极关注因“治污减霾”学校取暖、学生食堂等设施升级改造后运行费增加问题。2017年,陕西省财政在足额落实取暖费补助和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基础上,统筹资金7147万元,用于弥补中小学学校取暖等运转经费缺口。

  为确保政策落实,陕西省财政坚持提前拨付补助资金,保证秋季开学前将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同时,要求各市县加快拨付,加强管理,合理安排资金,对在校生较少的学校在经费分配上给予倾斜,保障中小学尤其是规模较小学校、村小和农村教学点的取暖支出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