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意外身亡,早日查明真相,入土为安,应该是丈夫能为妻子做的最后一件事,万万没想到,一波三折。

  死者丈夫 罗建刚:“和我一起生活了13年,我得对得起她,也得给我的岳父岳母一个交代。”

  2015年11月19日,罗建刚的妻子喻娜娜在周至县人民医院生下一名男孩,随后出现紧急状况,医院的诊断是“羊水栓塞”,并采取了抢救措施,很遗憾,还是没有挽救产妇的生命。

  死者丈夫 罗建刚:“司法鉴定认为医院诊疗不当,抢救不利导致我媳妇不在的。”

  为了搞清楚原因,司法鉴定先后在两家机构做了两次,一次是死者家属主张的,一次是周至县人民医院主张的,但结果是一致的,都认为死者系产后大出血导致的休克性死亡,认为周至县人民医院在医疗行为中存在过错,过错度在60—70%,换句话说,医生仅仅发现了羊水栓塞的症状,但并未及时发现产后大出血,抢救错过了最佳时机,致使产妇意外身亡。

  死者丈夫 罗建刚:“我九月份拿到强制执行的赔偿款。”

  官司前前后后打了两次,一次在周至县人民法院,一次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司法鉴定结果以及补充的物证,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考虑到夫妻两人长期在西安市区工作生活,二审判决追加了一部分赔款,总计死者家属,通过强制执行拿到了50万的赔款,然而官司打赢了,可罗建刚又遇到了一个大难题。

  死者丈夫 罗建刚:“我们农村讲究入土为安,我去拉尸体,医院给我开了十几万的停尸费,我们觉得无法接受。”

  官司打赢了,赔款拿到了,在领回妻子遗体的时候,却不得不面对天价停尸费,对此,周至县人民医院,是什么态度呢?

  周至县人民医院 办公室主任:“太平间放的话,是有一定费用的,各医院都一样,国家大概也有标准,里面都是冰棺,一个是用电,一个是人工费,那里面不是我们医院的人,是医院在社会上雇的人。”

  谁该为产妇的意外身亡负责,法律已经作出裁决,但官司打了两年多,由此产生的天价停尸费,究竟该由谁来埋单,成了双方无法回避的新问题。

  死者丈夫 罗建刚: “我相信法律,也相信每一个人的人心,都是有人情味的。”(《都市热线》全媒体记者 王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