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石喻涵)记者9月25日从省交警总队了解到,10月1日起将禁止在沿黄观光路上学车,重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及20座(含)以上客车不得在沿黄观光路上通行。
禁止三轴(含)以上载重货车通行沿黄观光路,国省道、城市道路与沿黄观光路共用段除外。禁止运输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车辆通行沿黄观光路。为沿黄观光路沿线加油站、加气站运送油料、天然气的车辆,允许在22时至次日6时之间通行。禁止20座(含)以上客车通行沿黄观光路,国省道、城市道路与沿黄观光路共用段除外。禁止在沿黄观光路学习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