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联播》记者 高奇发 张蓉)省教育厅今天发布《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将宝鸡市、延安市、汉中市作为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市,从今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起,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按照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的原则,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为“4+4”模式:即以语文、数学、外语、体育4科作为基础录取计分科目,还须从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科,从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中选择2科,合计4科作为录取计分科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要以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或依据,无综合素质评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学校不予录取。

  《意见》提出,除试点市外,省内其他市(区)继续实行现有的招生录取办法,但是要积极为分批推进试点和2020年左右全面推行招生制度改革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