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凤翔县纪委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形成震慑,持续释放管党治党强烈信号。通报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案例如下:

  1。姚家沟镇综治维稳中心主任王宏洲违规为其儿子举办满月宴问题。王宏洲利用职务之便,通知39名监管服务对象参加其为儿子举办的满月宴,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县纪委研究给予王宏洲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还收取的3780元礼金。

  2。凤翔县水利局财务股副股长王振飞违规为儿子举办婚宴问题。2016年10月28日至11月25日,王振飞为儿子举办婚事,分三次在不同地点设宴招待相关人员38桌300余人,三次共收礼金27600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凤翔县水利局党组给予王振飞党内警告处分。

  3。凤翔县南指挥镇白家凹村委会主任王永良违规购买慰问品问题。2017年1月5日,王永良利用租地企业给村上赞助的资金给村组干部购买慰问品,共计10000元,且变相开具发票,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南指挥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