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李东方 折玉洁)2月16号下午两点左右,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西铜中队的民警沿机场专用高速巡逻。行驶到渭河桥上时,发现一名年轻女性怀抱婴儿背靠护栏坐在桥面上。这高速上原本是不能上人的,这母女俩怎么会到这里呢?

  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西铜中队民警梁攀:“当时我们的第一反应是在高速上有行人特别危险,因为高速上的车速都特别快。”

  看此情形民警赶紧停车询问,得知这名女性姓朱,河南郑州人。2月15号从郑州带着不足半岁的孩子来西安,16号接到丈夫电话后又要回郑州办事。早上到达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后,没有买到西安到郑州的机票,便想坐出租车到西安北站坐高铁。

  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西铜中队民警梁攀:“乘坐第一辆出租车的时候给了出租车300块钱,该出租车司机把(乘客)倒给了另外一辆出租车,第二辆出租车在行驶的途中,又问乘车女子要乘车费用300元,该女子不愿意就在高速路上下车了。”

  正是因为乘车费用的问题,乘客朱女士便和第二辆出租车的司机发生了争执,主动要求下车徒走高速路。不过由于着急赶路朱女士并没有记住这两辆出租车的相关信息,也说不清自己上车的具体位置。巡逻民警了解完情况后,用警车将朱女士和孩子送到西安北站搭乘高铁,并劝慰朱女士稳定情绪。民警表示,他们现在已经把这一情况反映给了咸阳国际机场出租汽车管理所。

  咸阳国际机场出租汽车管理所副书记胡欣:“由于目前我们掌握的信息量较少,还没有锁定到这两辆违法的出租汽车,目前我们也跟机场公安局联合,通过调取相关监控,正在设法查找这辆车。”

  管理所介绍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第一辆出租车涉嫌在非载客区载客、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以及甩客卖座等行为,第二辆出租车也涉嫌未按计价器计价、甩客卖座的行为。如果查实这两辆出租车存在这些违法行为,他们将按照上限进行处罚。

  咸阳国际机场出租汽车管理所副书记胡欣:“我们会按照《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的相关规定,取上限处罚,并建议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