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相丹记者张维)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队发布数据显示,2016年,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874元,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居第21位;同比增长8.5%。全省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去年增长最快,而农村居民各项收入则呈全面增长态势。

  2016年,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440元(全国33616元),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居第19位;同比增长7.6%。去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9369元,同比增长4.9%,增速回落0.3个百分点。从消费支出构成看,除居住支出同比下降3.7%外,其余七大类消费支出均呈现不同程度增长。其中,医疗保健支出增幅最大,达到13.1%;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增长12.4%。

  按常住地分,2016年,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96元(全国12363元),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居第26位;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名义增长8.1%。全省农民工总量达到710.7万人,比上年增加35.1万人,增长5.2%;农民工月均收入达到3251元,增长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