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记者 郭刚华)房屋租赁的双方出现纠纷后,双方都应该通过合法的方式来主张自己的权利。但是在铜川却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房东和租客之间发生纠纷后一直协商不下,最后房东竟强行撬门将租房者的物品搬出房屋,目前双方还未对造成的损失达成赔偿意见。

  在铜川市北市区的玉华建材城,陈女士一年前以每年3.6万元的价格承租了陕西中谷工贸有限公司的五间门面房用于经营餐馆,双方约定房租赁期限为2015年6月到2016年6月,房租一年一结。但是今年6月租房合同到期后,陈女士既没有搬离租赁房屋,也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届满后的租金。12月7号晚八点左右,她店里来了一群人,将店内的物品强行搬离。

  商户陈冬丽:“对我的店进行拗门别锁,把我两个厨房的东西还有包间的东西全部清出来扔到院子里面,连我的门扇都不见了,就这样已经被扔到院子里已经三天了。”

  陈女士告诉记者,强行将自己店内物品搬离的是她的房东陕西中谷工贸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由于今年的生意不好,房租6月份到期后一直未交,正在她和中古工贸有限公司协商之时,没想到公司工作人员将店内的东西强行搬离。

  商户陈冬丽“我和中谷集团牵扯一个房费的纠纷,咱们可以协商,咱也有法律法规在,就是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不能采制这种强制性的手段,这么的恶劣,他们强制扔出去这些东西,我都没有办法估算,现在就是咱们冰箱里面有生肉、熟肉,还有一些家禽、海鲜还有时令蔬菜,这些东西大概在三千元到五千元以上说话。”

  记者随后在陕西中谷工贸有限公司了解到,房租到期后,他们也多次催促陈女士办理续租手续,但陈女士一直未交纳租费,并提出要求让公司支付她一定的装修费用,而且在多次活动中,阻碍公司正常办公,基于多种考虑,公司决定不再将房屋租给陈女士继续使用。

  陕西中谷工贸有限公司行政总监芦建英:“这个商户的房租一直交不上来,咱的房租是一年一交,咱们现在不想租给她了,口头书面就给她进行了通知,通知了一次又一次之后,她就是赖着不走。咱公司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就是组织人员把她的东西从房间里给她搬出来,而且是拍了视频记录,也做了登记的,每一件物品逐一进行登记,给她摆的整整齐齐,用篷布都给她盖好”。

  陕西大图律师事务所律师 齐鹏:“如果说双方的合同期已经满了的话,那么中谷工贸公司是有权利要求租客撤离的,做为房东的中谷工贸公司应当注意方式方法,不应将对方的相关物品进行毁坏,如果在这过程中,发生这种情形,做为租客的这一方是有权利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的”。

  发生纠纷后解决的途径有很多,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不仅有合同的约定,还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一言不合”就强行撬锁腾房的做法并不可取。目前此事警方已经介入,正在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