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这位村民回忆,当时是早上的8点左右,他在地里干活,只看到在远处的玉米地旁边,两个人在争吵推搡。由于距离太远,对方说话的内容和男子的特征,他听不到也看不清楚具体长相。

  杀人而不劫财,根据命案发生的一般规律,侦查员判断,这起凶案的动机不外乎就是为情,或者是凶手和被害人之间有仇,再加上之前分析的应该是熟人作案。

  被害者桂香周围的人于是成了警方调查的重中之重。但是,侦查员在调查桂香平时的社会关系期间,又让他们觉得有些蹊跷。

  在调查中,大部分村民都反映,被害人何桂香平时除了接送小孩上学之外,主要是在家料理家务,与外人的接触也比较少,也没有和谁产生过矛盾。

  但在进一步的调查中,侦查员得知,被害人桂香的老公张某前段时间从外地打工的地方回来过一次,两口子不知为了什么事情大打出手,一气之下,张某又在案发的前几天回去继续打工。

  这个情况立即引起了侦查员的注意,因为张某的体貌特征与当时邻村目击者所说的情况都比较相似。那么,死者丈夫张某会不会是因为夫妻矛盾,又悄悄回到紫阳,将妻子何桂香杀害了呢?

  可是,分析之后,侦查员又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究竟是什么仇恨,会让一个男人在自己孩子的眼皮底下,将妻子杀害呢?被害人桂香的丈夫会是杀人凶手吗?

  后来,民警调查发现,案发当天受害人的丈夫确确实实在山东打工,被害者丈夫张某的嫌疑被排除了,此时侦查员在外围的调查也没有丝毫结果,被害者桂香的社会关系并没有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一些帮助。

  就在侦查员继续调查的时候,现场勘查的技术人员在距离事发地不远处的一块水田里,找到了一条可疑的钢钎。随后,技术人员也在这条钢钎上找到了被害人桂香的血迹。

  这也就是说,这条钢钎就是凶手作案的凶器。可是让侦查员遗憾的是,由于钢钎表面比较粗糙,技术人员在钢钎的表面上并没有提取到嫌疑人的任何指纹痕迹。

  案情分析会上,所有的线索不停的在侦查员的脑海中闪现,这些看似单一的碎片,怎样才能联系在一起呢?

  目 前,侦查员只能大概推测出这样一个案发过程:今年5月6号早上8点左右,一名男子手拿钢钎,来到案发现场之后,遇见了受害人,两人在交谈了一阵之后,嫌疑 人举起钢钎,砸向了受害者的头部。对案发过程的推测,尤其是嫌疑人携带的那根钢钎,引起了刑警大队侦查员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