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渭南讯(曹飞跃 白妮 记者赵坤)2015年3月19日凌晨,华县公安局接到华县金堆镇村民阮某报案,称自家新购的农用大货车在院内被烧毁。接警后,华县公安刑侦大队迅速带领侦查、技术和金堆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勘查,发现纵火迹象明显,疑为人为。

  为了尽快破案,让受害者安心,民警迅速展开侦查,经过摸排,一名与报警人阮某同村的乐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据办案民警雷帆介绍,3月16日,乐某对外宣称其要去沈阳打工,结果却一直待在金堆,直到案发后才离开,有重大作案嫌疑。但因乐某已外出打工,民警又展开走访,于今年5月获知乐某前往沈阳打工。

  5月9日下午,经局里审批,办案人员奔赴沈阳,却因乐某经常更换住处,使得抓捕陷入了困境。5月11日,民警通过乐某曾入住的旅社为突破口,获取了乐某在沈阳市确切的位置,并于5月12日上午11点,在沈阳市沈河区一小旅馆内,将正在房间休息的乐某成功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乐某今年41岁,常年在辽宁省的大连市和沈阳市打工。今年3月回家期间,因与同村的阮某私下有点过节,这才放火烧毁阮某的货车进行报复。5月28日,华县警方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将犯罪嫌疑人乐某依法执行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