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11时许,富平县到贤派出所接到报警,该镇忽家村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时,东新组有群众抢夺选票及投票箱,致使选举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调查。据到贤派出所民警肖鹏讲,当时忽家村选举正在进行,该村村民杨某坐车来到现场后,看到工作人员持投票箱和选票,因不满选举,便下车骂着走到工作人员身边,抢夺选票无果后,又从另一名持投票箱的工作人员手中夺过投票箱摔在地上并使投票箱损坏,随后,杨某迅速坐车离开了现场。

  13时左右,坐车离开的杨某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对抢夺选票、投票箱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杨某被富平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刘苍锋 记者 赵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