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西安市市级领导、“5+2”区县(开发区)领导、市级部门联系包抓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作方案》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10月30日至11月12日,由市委督查室张小军副主任、市统筹办倪广天主任、市统筹办副巡视员车顿善带队,市统筹办、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建委、市农林委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督查组,先后到蓝田县、西咸新区、扈邑区、阎良区、灞桥区、高陵区、国际港务区、长安区、临潼区、周至县督导检查美丽乡村示范村工作进展情况。

  督查组从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美丽经济建设、美丽庭院、美丽人家、美丽党建等方面的内容,严格按照“五个美丽”建设标准进行了督导检查。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评结果的方式,对每个区县(开发区)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评比打分。

  各涉农区县(开发区)督导检查结束后,督查组及时召开情况反馈会,现场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公布得分情况,并指出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区县(开发区)通报检查结果并认真抓好整改。

  市委督查组充分肯定了各区县(开发区)领导、市级部门包抓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取得的成效,强调在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作中,包抓领导担负着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进一步落实好包抓领导每周一次到现场指导工作制度,加大工作推进力度,重点解决实际问题。

  市委督查组指出,在乡村振兴中,各区县(开发区)要科学引导村庄发展方向,在原有村庄的基础上有序改造提升,办好集体经济,提振人气,优化环境,保护好乡风乡貌,营造浓郁的乡村气息,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要将农民以产权为纽带组织起来,建立新型资源、资产、资本运营框架,做好区镇村三级规划,制定新的机制规则。各区县(开发区)上下及实际包抓部门要形成合力,加大资金投入,以实施乡村战略为总方针,以“五个美丽”建设为契机,以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及乡风文明提升为目标,全力打造美丽乡村示范样板,助推我市乡村振兴。(来源:西安市统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