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统一规范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和完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对于优化配置农村生产要素、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成都市青白江区积极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基本建成覆盖全区、功能齐全、管理规范、服务有序的农村产权“一个交易平台、三级服务体系”,有效提高了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益,盘活了农村生产要素,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做出了大胆的探索,也为西安市各区县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提供了借鉴。

  一、成都市青白江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的特点

  一是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做到全覆盖。青白江区依托区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成立了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在11个乡镇(街道)统一设立农村产权管理服务站,在村(涉农社区)设立农村产权流转服务点,建立了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政策宣传、咨询服务、信息收集初核、交易场所设施和信息载体支持等功能于一体的“1+11+N”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为农村产权交易流转提供一站式管理服务。

  二是农村产权交易更加专业化、市场化、信息化。青白江区按照全市全域覆盖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的标准,与成都市农村产权交易所合作,于2017年初成立了成都农交所青白江区分公司,设立3个农村产权交易受理窗口,标准化配备电子竞价室,按照统一交易模式开展农村产权交易的组织、交易鉴证等工作;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农村四荒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农业类知识产权流转”等6类品种交易流程的相关环节进行区分细化,有序引导各方当事人依法依规参加交易活动;同时建成“成都市青白江区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网”,在网站和中心公共服务区LED显示屏上开设了农村产权交易信息专栏,并在成都农交所门户网站下设青白江子网站,开通了信息发布后台端口,实现了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的统一推送和发布。

  三是完善了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制度。结合青白江区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实际,交易服务机构(区交易中心)与交易组织机构(成都农交所青白江分公司)密切配合,制定了《成都市青白江区农村产权入场交易服务流程》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指南》,将交易受理、信息发布、场地预约、现场监控、管理服务等重点环节进行规范,优化交易前、交易中、交易后三个阶段的服务工作,有效规范了交易市场行为。

  四是推动了农村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截至目前,累计完成农村产权交易鉴证63宗,流转面积8249.24亩,交易金额估值总计9843.11万元。产权交易活动极大盘活农村生产要素,使农村“沉睡”资源变成资本,同时使优质社会资本参与到农村改革和现代农业发展中来,拓展了农民增收的渠道,提高了农业自身发展能力。

  二、鄠邑区和青白江区产权交易工作的差距

  去年以来,鄠邑区积极探索农村产权交易建设,成立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出台了《鄠邑区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配套政策,规范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推动了城乡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但与青白江区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镇村产权交易机构还不健全。目前区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构已经设立,但镇(街局)服务站、村级联络点还没有完全建立,整个农村产权交易体系还没有建成。

  二是工作程序和服务制度不完善。由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建时间不长,业务范围还不广泛,各项交易工作程序和服务制度还处于学习探索阶段,产权交易还不能达到专业化、市场化的标准。

  三是运行平台和信息化建设滞后。目前从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到区县产权交易中心,整个产权交易网络系统还没有建成,信息化建设工作滞后。

  四是产权确权工作掣肘。产权交易工作需要各项农村产权确权成果作为基础,全市现在林地、承包耕地等确权工作基本完成,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农村宅基地确权等确权工作还没有真正完成,极大地制约着农村产权交易范围和交易量的扩大,掣肘产权交易市场进一步发展。

  三、青白江区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对我市涉农区县的启示

  目前,我市及涉农区县均已成立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现已累积交易1032宗,成交金额2.74亿元,开展抵押担保贷款业务的区县2个,贷款金额1.66亿元。但相对青白江区,产权交易工作无论是交易品种、交易金额,还是服务水平、信息化建设,都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我市各区县今后产权交易的借鉴主要有:

  一要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一建三有”体系。目前,我市已初步建立了“一建三有”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即“市级统一建设服务中心、区县有实体交易场所、镇街有服务站、村有联络点”,但在基层普遍存在人员配备不齐、业务不精、上热下凉等问题,我市可以积极借鉴外地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完善流程、细化职责、丰富功能、规范管理,健全“一建三有”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同时,在各镇街成立有5—7名专职农经人员的农经机构和镇街产权交易中心,各村成立有1—2人的村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联络点),加快区、镇街和村级产权交易网络投入运行。

  二要建立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服务联动机制。将懂法律法规政策、懂产权市场交易业务、懂“三农”工作的人员充实到农村产权交易服务队伍中,为农民、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交易流转农村产权当好经纪人。坚持精细化管理,明晰从农村产权流转项目交易发起到成功流转全过程各个环节的管理服务事项,理清细分村(社区)、镇(街道)和区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交易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任务,建立完善分工明确、衔接紧密的交易服务流程,为农村产权交易流转相关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化服务。

  三要建立“一个屋顶之下、多个服务窗口、多品种产权交易”的现场综合服务体系。一方面,建立统一的农村产权市场交易规则、服务流程和现场监督管理机制,规范现场交易程序和各方参与主体行为,构建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的交易市场秩序;另一方面,根据交易主体实际需求,可依托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为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机构(如金融、保险、担保、公证、法律会计咨询服务机构等)集中开设服务窗口或服务网点提供载体,努力实现集成化服务、“一条龙”服务,让群众少跑路、快办事,提高流转效率。

  四要积极推行“互联网+农村产权交易”模式。在实现信息推送、电子竞价等功能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专用APP等信息技术,拓展价格发现、交易中介、信用管理、产业链对接等功能,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更加贴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进一步发挥好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在科学合理配置农村生产要素方面的作用。

  五要扩大农村产权交易业务范围和交易量。通过广泛宣传和专业服务,吸引各类农村产权交易在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扩大农村产权交易范围和交易量,通过市场化手段最大限度让农民、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手中的产权发挥更大效益。同时,加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工作,使其尽快纳入农村产权交易体系,丰富产权交易品种,扩大产权交易范围和交易量。

  六要加快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化建设。加快市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化平台建设,及时公告和公布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加快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网站建设,设立网上交易平台,健全各村“四屏”(电视屏、电脑屏、手机屏、LED显示屏),让农民在电脑或手机上实现产权交易信息共享。同时,在网上设立办事窗口,开展供求信息发布、交易标的查询、产权竞拍、产权交易、交易鉴证、抵押贷款等各项服务,使农民足不出户,实现网上“一站式”交易服务

(来源:西安市统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