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陵区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特色小镇建设、五项国家级农村改革试点等工作为抓手,在市统筹办的指导和帮助下全力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情况

  围绕五项试点任务,全力推进各项试点工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探索形成了“失地农民就地就近进城、城边村农民置换进城、有条件农民多元进城”三种模式,全区进城落户群众累计达到8.5万余人。出台了《推进农村居民进社区居住指导意见(试行)》(高特组办发〔2016〕1号)配套的7个文件,有意愿退出宅基地进城居住的群众累计达1000余户,通过审核资料并备案154户,拿到安置房钥匙56户。同时,基本形成了“政府为进城农民提供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集体经济组织用集体资产的出让、入股等收益来保障进城农民居住权益,个人按照法规缴纳相关费用”的本地农民进城落户成本分担模式。 

  (二)建立多元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一是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在农业规划区,已包装了9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启动了5个农村新社区建设项目;在城园规划区,采用“村企合作”模式,已有多家大中型企业参与田家、桑家等社区项目建设;二是吸引金融资金参与建设。通过与国开行、建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已争取三批国开行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资金29.2亿元;北樊和曹家新社区项目分别获得农发行1.9亿元和建行2.2亿元贷款;三是探索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的PPP模式。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均已成立PPP项目库,同时在阳陵邑、通远坊进行PPP合作模式试点,目前已与多家国有大型企业就特许经营权的内容、范围、期限等正在进行商谈。

  (三)创新新型城镇化管理。一是形成镇(街办)管社区的城镇化管理模式。积极实施撤村建居试点,形成社区党委(党总支)决策、社区委员会执行、监委会监督的社区管理新机制;二是推进新型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十有两配套”标准,优先建设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为社区居民提供教育、医疗等35项公共服务,着力打造“2公里服务圈”。目前,7个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已投用;三是推进幸福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修改完善了五个幸福新农村示范村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所在街办、村组干部就成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进行专题培训。积极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西安市新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市办字[2017]105号)文件精神,在高陵探索项目资金拨付新路径,让“种子”资金实实在在拨付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股权量化到每个集体经济成员。目前,周家村、南郭村、东关村、仁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已组建成立,其中周家村、南郭村、东关村其奖补资金已拨付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账户;何村已完成身份界定、清产核资、股权设置等工作,集体经济合作社资料已报农经局审批。

  (四)推进机制体制改革创新。确立了以城区和园区为中心、以示范镇为核心、以新型社区为支撑的三级新型城镇化发展体系;编制完成了《高陵“十三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2016-2020年)》,修编完成《高陵区农村新社区布局规划》以及多项专项规划;正在编制西安市高陵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2016-2020年)》、《分区总体规划(2016-2020年)》、阳陵邑和通远坊的产业发展规划等。同时,不断完善以区党政服务中心为核心、以镇街便民服务中心为纽带、以社区服务中心(村级便民服务站)为基本承载的三级公共服务体系,强力推进“为民服务代理制”,区、街办、村(社区)各服务大厅开设了为民服务代理窗口;实施区街办村(社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改革,由区级医院逐级对各街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的人员、业务和技术实行统一管理。

  (五)加快农业产业发展。加快土地流转,全面推动20个农业示范园建设,累计流转土地面积10.8万亩,设施农业面积达到7万亩,建成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14个;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419个,入社社员8000余户,带动农户2.4万余人。发展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7家,农业生产经营由“单打独斗”走向“抱团致富”。同时,积极实践“互联网+农业”模式,建立了西安市高陵区农产品电商创业园,引进入园电商企业30余家。

  二、特色小镇建设情况

  特色小镇建设作为高陵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之一,举全区之力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制定政策方案。转发了《西安市特色小镇创建导则(试行)》(高特组办发〔2017〕2号)文件,印发了西安市高陵区《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指导意见(试行)》(高特组办发〔2017〕3号)、《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高特组办发〔2017〕4号)、《2017年特色小镇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高特组办发〔2017〕6号)等文件。

  (二)创新投融资模式。一是探索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的PPP模式。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招采了陕西金控大岳中标成为我区特色小镇建设咨询机构。创想小镇核心区文体中心建设和生态小镇中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拟采用PPP模式建设。二是积极与基金公司对接。区财政局与西投控股、合作发展基金等基金公司积极对接,拟合作成立基金,创新投融资新模式。

  (三)积极开展招商引资。4月1日,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签订了《生态小镇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4月7日,与西安海荣关中文化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弋阳小镇项目合作框架协议》;4月26日,与浙江海龟科技公司签订创想小镇运营合作协议,明确海龟科技为创想小镇的运营主体;4月28日,与中国阳光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鲜花小镇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四)加快项目建设。创想小镇已被市发改委列为首批特色小镇建设名单,目前总体规划方案经过多次专题会议讨论研究;核心区项目区文体中心项目建议书已经通过区发改委审批,可研性报告已编制完成,咨询公司正在做“一方案两报告”,项目规划编制、环评等前期工作正进行;海龟科技公司物业用房正在装修,创想小镇运营方案已制定;已在高陵注册了海豹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已进驻。生态小镇,规划设计初稿编制已完成,可研报告正在细化完善;印发了《西安高陵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优惠政策》(高协调发〔2017〕26号);鲜花小镇正在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弋阳小镇,4建设总体规划初步方案已完成,正在逐步细化;项目涉及的城市建设规划已完成,整体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正在制定;与海荣实业签订了《项目委托征地协议》和《地面附着物赔付补偿协议》;小镇区域内建设用地现状测绘已经完成四宗地块。

  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情况

  (一)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在探索形成“老村规范提升型、新村建设转移型、整村退出融合型”三种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全域推进改革试点,审批宅基地608宗,退出宅基地380余户,累计拆除废旧宅基地10户,收回整理集体土地230余亩。摸清宅基地有偿使用底数,完成涉及1000余户摸底、公示等工作,收取有偿使用费399户、160175元,办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37笔,发放贷款736万元。

  (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完成了8个村的“两规”外业调查、资源收集、数据整理等工作。开展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查摸底,全区符合入市条件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共264宗、1547.23亩,有入市意向23宗、100余亩,明晰了160亩拟征收地块的权属。5月16日,全省首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我区鹿苑街道北樊村成功入市,该宗地面积2.65亩,出让年限40年,协议出让价40万/亩。北樊村4亩、韩家村10亩等8宗地块正在办理入市手续。

  (三)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出台了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6项土地征收试点制度,明确了由政府组织实施的6大类、24小类土地征收目录。已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160亩用地征收作为首宗土地征收试点地块,目前项目四至已确定,土地征收已完成。

  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

  按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相关要求,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一是按照《高陵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试行)》(高办字〔2016〕51号),通过摸底调查、张榜公示、民主决议等程序,完成了82个行政村的成员身份界定工作,编制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花名册;二是在前期清理登记工作的基础上,区分经营性、非经营性、资源性资产并建立了台账,完成了82个村的清产核资工作;三是制定出台了《高陵区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的指导意见》(高政办发〔2017〕107号)《高陵区开展村民委员会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高政办发〔2017〕108号)。目前,累计发放集体经济合作社登记证书32本。

  五、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了农村产权价值评估机构,制定高陵区农村产权价值评估办法,实现了信息发布、交易鉴证、价值评估、抵押贷款等12个环节“一厅式”办理;二是搭建农村产权网上流转交易系统,完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三资”管理两个平台的对接,做到了数据互联共享。9月9日,通远街办大夫雷村集体经济合作社228.75亩土地12年经营权通过网上竞拍方式,完成了土地经营权流转,这是我省农村土地经营权的首次网络竞拍,也是我省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的一次成功实践;三是出台了农村产权抵押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市、区两级财政共同出资组建农村产权融资担保公司,设立5000万元农村产权抵押担保基金和500万元农村产权抵押风险补偿基金;四是与邮储银行联合建成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微信公众平台,3月8日为一家庭农场贷款5万元。

  六、高陵区“两权” 抵押贷款

  一是制定完成《关于推进高陵区“两权”抵押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高农权贷办发〔2017〕3号),进一步完善试点制度框架;二是完善农户信用信息评价管理系统,正引入保险保障和担保增信功能;三是加强担保基金和风险防范补偿基金的使用管理,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参与试点积极性。目前,“两权”抵押贷款业务已扩展到5家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1.528亿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736万元。(来源:高陵区统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