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农村发展全局,围绕 “突破横岭、发力南山、带动全县”的扶贫战略部署,以“三变”改革为抓手、以发展产业为支撑、以群众增收为核心,通过“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运作机制,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和资金,增加群众收入,助力脱贫攻坚。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改革底线,尊重各方意愿。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确保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充分尊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和农民意愿,依法行政,不搞强迫命令。

  2、坚持循序渐进,把握正确方向。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改革为动力,综合各方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寻求最大公约数,试点工作既要有条件、按程序、分步骤审慎稳妥推进,又要鼓励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积累经验,靠改革破解难题,允许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

  3、坚持保障权益,确保风险可控。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试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民主协商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使改革事项得到群众支持,接受群众监督,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支配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控制集体资产,真正让改革成果惠及广大农民。

  4、坚持配套跟进,加强统筹协调。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形成改革合力。积极稳妥推进“三变“改革,统筹考虑农业和农村发展,统筹考虑城乡改革发展,统筹考虑公平和效率。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推进“三变”改革试点工作的政治保证,提高依法推进“三变”改革试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突破路径

  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要素流动”的思路,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效激活了农村资源,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促进群众共同富裕。

  1、“三资”清产核资。重点以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集体经营性资产、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资产为重点,由县农业局牵头负责,聘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资产勘测、登记、核资,实现资源变股权。

  2、股民身份界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委会、党员代表会,商讨确定某年某月某日为基准日,基准日之前核定的人口既是村民也是股民,基准日之后的新增人口只是村民,不享受村集体股份制合作社分红,只能通过继承和转让获得利益,实现农民变股民。

  3、组建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农村产权为纽带,将“三资”核资折股量化到户到人,设置土地股、人口股、贫困户股等不同类别股权,建立产权清晰、责权分明、制度健全的村集体专业合作社或村集体经济股份公司。

  4、制定章程、选举股东代表及选董事会、监事会。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章程后执行。

  5、确定群众按股分红方式。构建“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民(贫困户)”的收益分红框架,明确村集体组织、股民按股分红的分配方案。

  6、建立村企共建发展模式。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市场经营主体的对接, 建立股份联结机制,引导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主体(龙头企业等)依法订立合同或协议,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股份联结机制。建立股权分红机制,入股主体和经营主体按照合同确定的收益分配方式进行分配,签订股权分红协议及约定相关事宜。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合作制原则完善股权结构和治理方式,确保村集体和农民履行股东的职责、行使股东的权力、参与重大的决策。

  三、具体做法

  根据县域实际情况,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

  2017年,我县选择簸箕掌等10个幸福新农村示范村、三官庙镇柴家等10个三官庙现代生态园区项目村作为试点,探索开展“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三变”改革,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和资金;引导群众(贫困户)以土地等资源积极参社,组建村集体股份制合作社;搭建平台,引导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按照“龙头企业+村集体股份制合作社+农户(贫困户)”运作机制,由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群众(贫困户)持股分红。

  2018年,完善相关配套的政策措施,继续推进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2019年,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全县扶贫攻坚新模式提供支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变”改革是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助力脱贫攻坚的有力抓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全县“三变”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由县统筹办协调指导项目村实施,各部门、各镇街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业务指导,合力推动“三变”改革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村要认真学习借鉴赵家峁、董岭等村“三变”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关键抓住“三变”改革这个“牛鼻子”,重点开好各种代表大会,要充分征询群众意见建议,尊重群众意愿,科学规范组建村集体股份制合作社。

  (三)加大支持力度。县发改、农业、国土、金融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三变”改革支持力度,要予以重点集中支持,切实发挥项目支农叠加放大效应。宣传部、电视台、网络媒体等要广泛宣传“三变”改革扶贫工作,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助力脱贫攻坚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