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区位于西安东部,辖9个街道、209个村、51个社区,总人口约60万人,农业人口约28万人。总面积332平方公里,其中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灞河新区规划占地约152.8平方公里,属于灞桥区行政范围内纯农业农村地区仅剩白鹿原、毛西坡和洪庆山等狭小区域。

  “十三五”期间,灞桥区纯农业农村区域如何有效推进幸福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民增收空间,成为灞桥统筹工作者面临的重要课题。近期,笔者结合有关政策文件及我区实际,进行了深入思考,并形成以下几点认识。

  一、多样化入股参股,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当前,我区农业农村发展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生产关系上,原先建立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一家一户的单打独斗经营,已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对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的发展要求,成为制约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的主要因素。如何破解这一困局,我觉得必须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入手,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集合起来,大力提高农业发展规模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让“小商店”锐变成为“大超市”,让农民真正成为“大超市”的主人。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时,可实行多样化入股参股的方式进行。按照“规划引导,农民自愿,差别发展,政策激励”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主导产业或优势产品为基础,引导村民自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资金入股,有条件的村也可以农村房屋、宅基地方式入股,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量化的股权可进行转让,让社会资本参与股权买卖,盘活土地、农村房屋和宅基地市场,促进土地集约经营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统一管理经营,年底按股份进行利润分红。

  村集体的土地、闲置场地、水利设施等资源折算为股份,参与合作社股份分红,变资源成资产,进而变成资本,获得“财产性”收入,作为集体股份服务性收入。

  对各项农业产业政策进行集中整合,从单一扶持向集中扶持转变,集中扶持幸福新农村示范村,拨付的政策资金主要用于幸福新农村支持村级发展,财政奖补资金以入股的方式进行使用,政策资金由一次性投入变为股权,滚动发展、持续生效、长期受益,实现政策性资金的保值增值,由“输血”向“造血”转变,确保投入的资金村民共享,共同受益,促进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

  二、延伸农业产业链,推进农村各次产业融合发展

  目前,灞桥区主要以经济林和特色果业为主,产业化经营规模和集约效应较低。农业产业还只是产品本身的生产和销售,未能把农业产业置于整个产业系统发展之中。今后,我们必须不断延长农业产业链条,从传统的樱桃、葡萄种植为中心的基础和效益功能,拓展到生态功能和文化传承功能。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挖掘和保护传统农业的生态功能,结合工业加工和旅游服务业,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提升改造,促进三产融合,在多层次上创新生态农业发展模式,围绕生态休闲、旅游观光、农耕文化等主题,以洪庆山、白鹿原为重点区域,大力发展生态农事、运动健康和休闲旅游等产业,高标准打造关中民俗特色浓厚的生态农业观光园,开发建设白鹿仓、樱桃谷、汉三陵等休闲旅游项目,大力发展环塬马拉松赛、自行车赛等赛事。到2020年,全区建成2个农业主题公园,8个休闲农业示范园区,形成洪庆山、白鹿原2条休闲农业旅游精品线路。

  三、规范和完善村企互动机制,实现村企互促共赢

  建设幸福新农村应按照城乡统筹、产业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在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同时,积极探索土地合作、利益联结,跨行业、社会化的村企互动机制。引导具有全方位服务功能、中长期投资能力、市场运作能力强和自律性强的企业进入农业领域。使企业与广大农民之间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在土地承包期内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多种方式与企业合作,由合作公司总体负责项目的规划及项目建设资金和运营经费,合作社则负责项目用地的提供,并以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入股参与合作。合作双方以“合作社+公司”合作模式发展相关产业,实现农业、文化、体育与旅游业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促进观光、休闲和度假消费的健康发展,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牌和地方特色的优质农产品,走一条可持续发展的脱贫致富道路。

  四、建立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农民收入持续稳定

  为有效防御经营风险,保护集体与入社群众的土地收益不受损失,可依法成立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全程参与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发挥监督作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经营上可与企业合作,借助企业资本和其市场经营经验,有效规避了市场经营风险。利润分配上采取“保底+分红”的方式,也就是农民群众从土地上不仅“租金”收入,还参与盈利分红,有“股金”收入。同时在利润分配上要建立20%-30%的公积金、风险金积累制度,独自管理,形成风险防御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保障入股群众的基本收益。从土地解放出来的农民,既可以安心外出打工,还可以到合作社打工,获取“工资性”收入。农民在不支付种地成本、不担任何风险的情况下,收入既稳定又增加。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自身区域特点和产业特色、有序开展幸福新农村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物的新农村”和“人的新农村”的齐头并进与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让农村居民看得到变化、获得到实惠。

灞桥区统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