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高陵区召开幸福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资金拨付评审推进会,西安市统筹办副巡视员车顿善带领相关处室人员列席会议,高陵区副区长李斌,高陵区农林局、区财政局、区统筹办、区农经局以及相关镇(街)、村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听取了高陵区五个幸福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情况的汇报,以及区项目评审组提出的评审意见,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确定了项目资金拨付方案,查阅了相关资料。

  市统筹办副巡视员车顿善对高陵区幸福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就下步工作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要高度重视。要把幸福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作与农村改革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把农村 “死”的资产变成“活”的资产,从而推动农村发展和农民富裕;

  二是要大胆创新。要结合高陵实际,发挥优势、勇于探索,切实形成“高陵模式”,做好示范引领;

  三是要加强指导。各业务部门要严格项目评审程序,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并积极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四是要精心组织。各项目村要做好农村发展规划,切实把农民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发动群众,最大程度释放改革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