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鲁鹏飞)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按照“陕西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近日,凤县县委县政府结合实际,出台了《凤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方案的出台对全县完善优化生育、养育、教育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将起到助推作用,特别是凤县出台的五条生育支持奖励政策实招的落地,将对凤县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长期性基础性作用。
一是严格执行休假制度。严格按新修订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落实婚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育儿假和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等优待奖励假规定。保护女性就业合法权益,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
二是实行二孩以上生育补贴奖励制度。凡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对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家庭实行生育补贴奖励。从2022年6月起,凡凤县户籍常住产妇生育二孩、三孩的,且小孩已在凤县进行户口登记的,县财政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奖励。
三是积极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加快推进公办托育机构建设,探索建立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2022年6月份起,对县内开办的社会性托育机构,达到国家和省级规范建设要求的,县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
四是加强优质托育教育资源供给。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机构和托幼机构,继续落实县域内幼儿园的财政补贴政策,并将试点托育机构纳入财政补贴范围,对在县内托育机构入托的凤县户籍3岁以下婴幼儿,从2022年6月起,县财政给予每位婴幼儿每学年1000元的补贴政策。
五是强化托育照护服务人才培训。鼓励支持社会培训机构加大托育照护技能型、专业型人才培训力度。积极开展育婴师、育婴员、保育员等婴幼儿照护服务技能培训及考核工作,对考核合格的持证上岗人员,从2022年6月起,县财政承担给予县内培训机构和县内户籍持证上岗人员各500元/人的一次性培训补贴。
编辑:范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