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张娟) 陕西省教育厅对全省22所民办普通高校、10所独立学院、34所省属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2020年度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58所学校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按时报送自查材料,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在审核自查材料基础上赴学校进行了实地检查。
根据专家组意见,结合日常管理情况,经2021年第四次厅务会研究决定,西安培华学院等21所民办高校和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等8所独立学院年检结果为“合格”等次,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等次,西安健康工程职业学院暂不确定年检结果等次,给予3个月整改期,整改期满复查后再确定年检结果等次(见附件1);西安通理国际深造培训学院等25所学校年检结果为“合格”等次,西安理工科技专修学院等9所学校年检结果为“不合格”等次(见附件2)。
省教育厅将书面向各学校反馈年检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各学校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并将整改情况于2021年8月31日(星期二)前书面报省教育厅。对年检结果为“合格”以下等次的学校,省教育厅将约谈学校董事会(理事会)和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明确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