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农业银行榆林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房地产信贷部原总经理、调研员高卫东涉嫌受贿一案,由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高卫东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3年至2013年,高卫东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榆林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房地产信贷部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特别转授权等方式,为他人在贷款办理、职务晋升中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人民币167万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