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26日)上午

  西安碑林法院

  对程某某等组织卖淫案、

  谢某某运输毒品案等

  共6起案件、7名被告人

  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

  程某某等组织卖淫案

  2018年8月,被告人程某某、文某在该院辖区酒店开房,通过微信群招募并管理多名卖淫女从事卖淫活动。程某某负责联系卖淫女、对卖淫女进行管理,安排交易、收取、发放嫖资、向网销人员发放提成;文某负责招募卖淫女、在微信群中发布招嫖信息、接待嫖客、收取嫖资等。

  2019年4月2日,西安公安碑林分局抓获被告人程某某及七名卖淫女和五名嫖娼人员,并将前往派出所打探消息的被告人文某抓获。据了解,两名被告人程某某、文某是舅甥关系。舅舅程某某自称在浴场干过搓背行业,接触过这个圈子。因一时财迷心窍,就开始通过网络发布招揽嫖客的信息 。

  经鉴定,被告人程某某、文某非法获利达198万余元,破案后追回赃款206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某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40万元;被告人文某犯组织卖淫罪,判决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60万元。

  谢某某运输毒品案

  2019年4月7日,被告人谢某某在境外吞咽了藏有毒品海洛因的37粒塑料胶囊,于当日在云南省澜沧景运机场乘坐航班到达西双版纳,并转机到达西安咸阳机场,因形迹可疑被公安人员抓获。

  次日,在公安机关的监控下,被告人谢某某将体内藏有毒品的24粒黄色塑料纸包裹的固体柱状物排出,在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从被告人谢某某体内共取出黄色塑料袋纸包裹的固体柱状物11粒,在辖区派出所办案区的厕所,被告人谢某某排出2粒黄色塑料纸包裹的固体柱状物。上述毒品经鉴定:净重共计204.6391克,检出海洛因成分。合议庭经评议认为,被告人谢某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

  法院当天还判处了被告人张某伟犯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张某为犯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卢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骆某某犯引诱、介绍卖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七年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