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号陕西检察11月20日消息,日前,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薛浒(正厅级)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薛浒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薛浒违反国家规定,私分国有资产,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