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公安阎良分局新兴派出所民警在摸排中,得知28岁的受害人张某,被敲诈勒索3000余元。接到群众报警后,新兴派出所立即开展案件调查工作。

  17日,记者从公安阎良分局了解到,今年7月29日凌晨,30岁的男子王某和27岁的女子胡某,采取“仙人跳”的方式,先是利用胡某的姿色与受害人张某去酒店开房。然后胡某在进入房间后,再趁机给预先等候在酒店附近的王某发酒店房间号。二人精心布局“仙人跳”,敲诈勒索了张某3000余元。接报案后,民警多方走访排查,得知两名嫌疑人就在阎良城区的某一城中村居住。

  11月14日,几名民警在犯罪嫌疑人藏匿地,成功将其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胡某对敲诈勒索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本报记者 葛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