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的通知》(文旅资源发〔2020〕56号)要求,经地方推荐和专家审核,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拟推介680个乡村列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我省有23个村入选其中

  具体通知如下↓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的通知

  按照《“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提出的建立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要求,在各地遴选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和公示,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将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爨底下村等680个乡村列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

  各地要在政策、资金、市场、人才等方面加强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的支持,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更好地服务国家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战略。

  特此通知。

  附件: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8月26日

  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

  (陕西省 2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