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6月29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出《关于下达2020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各开发区教育局及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核准的班数和计划数。起始年级不得产生“大班额”。本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变更,严禁超计划招生。

  通知指出,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各开发区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等因素,按照部颁班额标准(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编制上报了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数。经核准,市教育局发出《西安市2020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

  市教育局要求,坚持计划管理与学籍管理相结合,严格按招生计划数录取,并按录取名单为新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经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各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审定后,统一录入学籍库。

  民办学校应严肃招生纪律,对于违反“十项严禁”的民办学校,视其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停止当年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超计划招生并违规收费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西安市2020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