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上午,西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第十四场新闻发布会召开。

  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邢欣介绍疫情防控期间市级重点项目复工、投资项目审批以及招投标网上办理政策的相关情况。

  据介绍,西安出台六大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复工和开工建设。

  畅通人流、物流、供应链,帮助企业协调建筑材料、防疫物资、员工返岗、办理通行证件,打通市际、省际物流,协调配套企业复工复产等。

  各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企业复工方案、责任承诺书、防疫应急预案等措施后,要简化项目开复工程序,尽快完成项目复工、开工手续办理。

  对重点项目复工、开工实行台账管理和信息快报制度,精准掌握项目开复工过程中,需要省级、市级、区级层面协调解决的具体问题,并予以协调推进。

  统筹协调市行政审批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文化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加快推进市级重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

  督促企业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防控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员工健康安全。各项目责任单位及市级有关部门,要做好重点项目复工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帮助企业。

  分级分批加快推进项目开复工建设。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对目前不具备复工、开工条件的项目抓好前期工作,具备复工、开工条件的项目尽快推进项目复工、开工建设。

  西安市人社局

  会上,西安市人社局党组书记贾轶昊介绍疫情防控期间着力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工作情况。据介绍,市人社局出台10条措施为企业用工需求、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集中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保障西安企业用工,10亿元专账资金支持全市企业职工职业培训。

  对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9日)的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按实际增加稳定就业的员工数量,给予2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对全市企业新招用员工且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同步缴纳社会保险的,100人及以上的、300人及以上的、500人及以上的,分别按照2000元/人、2500元/人、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西安企业新招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社会保险补助。

  对坚持不裁员的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由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到60%,返还资金优先用于职工生活费发放。对30人(含)以下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坚持不裁员或裁员率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的小微企业,参照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给予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稳岗返还。对参与疫情防控的重点单位,给予政策倾斜。

  支持企业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对西安企业组织新招用人员开展职工岗前培训的,按照不低于6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对全市企业组织开展在岗职工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的,按照1000—50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

  对复工复产的西安企业通过包车、包用铁路列车专门车厢等方式,组织集体接送员工所产生的费用,给予全额补助。

  对自行返工人员的交通费,参照客运汽车标准给予补贴。

  对西安企业招用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分别给予500元/人·月、600元/人·月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

  执行中央及陕西省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从2020年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020年2月到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

  对于外地返回西安的复工人员及企业新招录员工进行核酸检测筛查的费用,予以全额补贴。

  西安市住建局

  此外,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主任苗宝明介绍了支持全市建设项目复工复产的具体做法以及下一步的工作举措。据悉,市住建局将从三大方面助力全市建设项目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全面梳理和列出开工复工项目清单,了解企业开复工计划,指导企业有序、分类、分批向属地政府申请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申请。对城市快速路、老旧小区改造、架空线落地等重点项目,指导责任单位合理安排工期,提前召集人员和筹备材料,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抢工期、抓进度。

  对全市73个重点监测建筑业企业实施一对一服务,争取全市资质内建筑企业和建设项目早日开复工。对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的项目纳入劳保统筹范围,对承建急难险重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补助,减轻企业负担。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市上确定的疫情防控大型项目和重点项目,劳保费用可暂缓、分批缴纳。对受疫情影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企业申请可予以缓缴,缓缴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帮助企业共渡难关。

  西安市工信局

  市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初管介绍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举措。据悉,市工信局将从五大方面全力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复工复产。

  贯彻落实好国家工信部20条和省上22条政策措施,以及西安《有效应对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21条,采取优化政务服务、缓缴社保费用、稳岗扶持补贴、加大信贷支持等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加快恢复生产,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对23户应急物资企业,继续采取派干部“一对一”驻厂服务制度,全力协调解决问题。

  按照市政府《关于强化复工生产企业防疫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准备,全力协调企业在复工中出现的用工短缺、配套不足、运输不畅等实际问题。

  针对中小企业规模小,实力弱,抗风险能力差,受疫情影响大、面临资金紧张、复工难度大等实际困难和问题,通过减免中小企业房租、贷款贴息补助、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等方式,推动中小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本报记者 李天娇 白圩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