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警方2月5日发布了10起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犯罪案例。三秦都市报记者注意到,10起案例中,3起为销售假冒口罩,也有聚集“打麻将”赌博、传递不实消息等。

  报警谎称“从武汉回来”

  1月27日,未央警方发现辖区某医药公司大量销售假冒3M口罩,民警对两名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查获各类假冒口罩1405个。

  高新警方在1月31日查获了41万只假口罩,涉案金额36万元。2月1日,警方已对涉案公司立案侦查。此外,灞桥警方查获2万只假口罩,涉案金额20余万元,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疫情蔓延以来,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成为紧缺物资。1月29日,新城区居民张某通过QQ群联系购买口罩,犯罪嫌疑人曲某答应向张某出售口罩,张某通过支付宝向曲某转账7800元,曲某收到货款后一直未发货且将张某拉黑,张某随即报警。目前,新城警方已立案侦查。

  值得注意的是,1月27日晚临潼区某男子打110报警称,自己刚从武汉回来,身体出现了咳嗽等症状。临潼警方赶赴调查后发现,该男子并未去过武汉或湖北境内,身体也正常,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治安处罚。

  此外,2月2日,长安区杨庄街道辖区村民刘某等5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聚集“打麻将”赌博,长安警方对5人分别给予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

  长安区曙光村有人拒不配合防疫点工作,与防疫点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并驾车冲卡,被警方给予罚款200元的治安处罚。

  以下9种情况请拨110

  警方介绍,即日起将重点查处严厉打击以下9种违法犯罪行为:

  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病人密切接触者及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拒绝接受隔离治疗或集中、居家医学观察等措施的;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点和地铁站、车站等公共场所实施体温检测、人员核查等防疫措施的。

  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仍不按照政府疫情防治有关规定要求,进入公共场所或者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的。

  故意编造、传播虚假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造谣滋事、起哄闹事。

  拒不执行,或者以暴力、威胁、侮辱等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村(组)干部、居委会等工作人员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

  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等防护用品以及涉及民生的基本物品价格,牟取暴利。

  生产、销售伪劣口罩等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假药、劣药的。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销售口罩、药品等防护防治物品为名,诈骗公私财物的。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其他影响防疫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需要提醒的是,对以上违法犯罪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广大市民可通过拨打110举报。

  本报记者 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