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记者 张彦刚)1月10日,省教育厅发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的通知,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向省内深度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等四类学生倾斜。

  省教育厅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是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防止学生因贫失学辍学的重要措施。要求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之前报备省财政厅、教育厅的贫困面,结合实际,合理确定“一补”政策覆盖范围,精准识别资助对象。在确定资助对象时,与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相结合,向省内深度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等重点人群倾斜。

  省教育厅要求,加强资金管理,规范发放程序。各地应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学生本人或监护人银行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统一发放。确因特殊情况无法通过银行卡方式发放的,经同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批准后,可转入学生校园卡或以现金形式发放。坚决防范截留克扣、挤占挪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