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2019年12月31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对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做出全面部署。

  《措施》紧紧围绕加强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从总的要求、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和加强组织领导等11个方面,明确提出50条工作措施。并且制订任务分解表,将48项具体任务分解到责任单位。

  《措施》提出,今年将初步建立基于风险分析和全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基本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全省包装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追溯“二维码”标识加贴率达100%。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基本得到控制,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显著提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基本相适应。到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产地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主要源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经济利益驱动型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明显减少。

  省市场监管局就《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做了进一步的解读,详细内容可登录三秦网或下载秦闻客户端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