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秦都市报

  昨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近期监督抽检的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蜂产品、食盐、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6大类食品326批次样品,其中4批次乌鸡、4批次蜂蜜、1批次面筋均因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被判定为不合格。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这些不合格产品,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这些乌鸡兽药残留物超标 长期食用伤肝伤胃

  通报显示,勉县家乐福购物广场九州店销售的标称乌鸡,1批次磺胺类、恩诺沙星、氧氟沙星超标;勉县恒业福万家购物广场一分店销售的标称乌鸡,1批次磺胺类、恩诺沙星超标;柞水县乾佑天和城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乌鸡,1批次恩诺沙星超标;山阳县爱心壹号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乌鸡,1批次恩诺沙星、氧氟沙星超标。超标项目均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和第2292号规定。

  据介绍,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禽肉中磺胺类(总量)残留限量不得超过100微克/千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最高残留限量为100微克/千克。

  养殖环节未严格控制休药期或超量使用磺胺类药物,可能导致磺胺类残留量超标,长期摄入磺胺类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导致泌尿系统和肝脏损伤等健康危害。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氧氟沙星残留在人体中蓄积,可能引起人体的耐药性。长期摄入检出氧氟沙星的食品,可能会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这些蜂蜜检出诺氟沙星 未成年人服用后延缓发育

  岐山县西机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宝鸡市森园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秦乐园土蜂蜜,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咸阳北大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秦岭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秦岭土蜂蜜,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西安未央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春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蜂蜜,凤翔老实人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咸阳盛海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富平县真蜂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天滋源洋槐蜂蜜,各1批次诺氟沙星超标,超标项目均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规定。

  据介绍,诺氟沙星是一种广谱类杀菌剂,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规定蜂蜜中不得检出。蜂蜜中检出诺氟沙星的原因,可能是诺氟沙星作为蜂药被用于蜜蜂养殖。摄入诺氟沙星会使人体产生不良反应,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的骨骼生长,延缓发育甚至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另外,武功县好又多连锁超市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汉市泰鑫食品厂生产的大刀面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汉中、商洛、咸阳、宝鸡、西安等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首席记者 赵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