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张晴悦)女子酒后耍酒疯,竟动手打起了警察。近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对这名醉酒妨害公务女子,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今年10月15日凌晨1时许,公安莲湖分局青年路派出所警务站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名醉酒女子,躺在玉祥门外一个停车场旁边的草坪上。

  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见到李某呈醉酒状态,遂向其相对清醒的同行男子了解情况。这一过程中,李某却对民警进行谩骂,接着又扑向民警用拳击打民警面部,并抢夺民警所持警用手电。民警为防止意外,与辅警合力将李某控制。返回派出所途中,李某还继续辱骂民警,并用头部撞击民警头部,严重妨害民警执行公务。酒醒后,李某悔恨不已,自愿认罪。

  检察官提醒,生活中,酒后滋事案例时有发生,往往会造成恶劣后果,甚至触犯刑法。我国《刑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此外,警察依法出警,是维护辖区稳定、保障群众权益的公务行为,作为公民应积极配合,切不可因一时冲动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