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讯(记者 张晴悦)昨日,西安市灞桥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被告人无证贩卖烟草涉非法经营罪一案。
2018年10月下旬,被告人方某、郑某在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商议每人出资5万元人民币,从西宁倒卖香烟至西安牟利。郑某负责在西宁收购香烟并通过物流发往西安,方某在西安接货、销售。2018年10月至11月,两人多次从西宁倒卖香烟至西安销售,通过支付宝、微信进行转账。后方某和郑某分别在西安、西宁被查获,涉案总金额40余万元。
公诉人指控方某、郑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法管理规定,未经烟草专卖行政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