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华州的赔偿决定书  受访者供图

  曾被认定“因奸杀人”并判处死缓的王华州获改判无罪后,获得341万元国家赔偿。10月24日,王华州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证实,341万国家赔偿已于9月29日到账;赔偿到账后,他先拿出一部分补偿了因他的事情受牵连的家人,还有一直在帮他的律师。

  1990年5月,西安一女工在宿舍被害,王华州被警方认为有重大嫌疑,后法院判其死缓。经减刑,王华州被羁押20年后,于2010年6月出狱。2019年3月22日,西安中院重审改判王华州无罪。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生于1960年的王华州,退伍后被分配到铁路系统工作,后来当上了西安铁路分局机务段运转车间见习司机。1987年,他和西安电力电容器厂女工张爱红(化名)结婚,后育有一女。张爱红在厂里有一间宿舍,王华州有时住在妻子宿舍里。

  1990年5月5日晚,西安电力电容器厂女工史某在她的宿舍中遇害。她的宿舍是415室,住在同楼层412室的王华州被警方认定有重大嫌疑并被抓,4年后,王华州被以故意杀人罪起诉,检方称,被告人欲实施强奸遭遇反抗,遂行凶。

  西安中院审理后认为,王华州杀人手段残忍,罪行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但“唯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况”,判处王华州死缓。这一留有余地的判决保住了王华州的命。

  王华州此后上诉被驳回,陕西高院当时同样认为王华州“杀人手段凶残,罪行特别严重,本应依法严惩。但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况,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

  服刑期间,王华州一直写申诉材料。2010年6月5日,多次减刑后的王华州走出监狱,重获自由。出狱后的王华州继续向有关部门申诉。

  2017年6月1日,最高法给王华州发来通知称,最高法立案后,发现陕西高院亦已对该案立案审查。2018年6月12日,陕西高院对王华州杀人案作出再审裁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2019年3月22日,西安中院改判王华州无罪。西安中院认为,王华州故意杀人的直接证据,仅有其在侦查阶段的三次有罪供述,但该有罪供述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从被抓到无罪,过了将近29年。澎湃新闻此前梳理媒体近年公开报道的近50起国内重大冤假错案后发现,至2019年3月,王华州是蒙冤时间最长的人,超过了蒙冤达28年之久的刘忠林。

  重审判决生效后,王华州向陕西高院提出了1000余万元的赔偿申请。他最终获得人身自由赔偿金231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10万余元,两项共计341万余元。

  10月24日,王华州告诉澎湃新闻,赔偿金在9月29日已到账,他先拿出一部分补偿了因他的事情被牵连的兄弟姊妹和女儿,还有一直在帮助他的律师。

  对于自己将来的生活,王华州还没有想好究竟该怎么过。现在他和85岁的母亲住在一起,照顾母亲的生活,有时候会上网看看新闻。

  王华州说,他现在已经快60岁了,还有几个月就到退休年龄,“不会糟蹋钱的”,只是有时候,他还会去相关部门走一走,希望能够恢复退伍军人和工人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