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晴悦)今年1月3日凌晨,西安市雁塔区某酒店内,保安王某正在值班。这时,店里进来一个满身酒气的男子。该男子在酒店大堂内对女性客人进行言语骚扰,王某对其进行劝阻后,该男子竟对王某进行辱骂殴打。

  之后,该男子进入酒店前台内,用烟灰缸猛烈敲打酒店前台员工恽某头部数次。酒店老板夏某接到恽某电话赶到酒店大厅内查看,该男子又无故殴打夏某,夏某遂报警。

  接到报警后,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询问报警人情况过程中,该男子又肢体挑衅民警,后不顾民警多次警告,用拳头击打民警,造成民警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后经查,该男子名叫郅某,1月2日晚上7点左右,郅某和公司几个同事聚餐,半斤白酒下肚后,就晕了头,犯下上述行径。

  雁塔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郅某持凶器殴打他人,并暴力妨碍公安民警执法,其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日前,该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对郅某依法提起公诉。检察官提示,酒后失控并不是免罪的理由,郅某无视法律权威,挑衅、殴打他人,换来的注定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