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个多月的侦办,近日,西安阎良警方破获一起私自买卖出租车驾驶员资格证案件,查获伪造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70余本。

  通过熟人买来“资格证”

  今年6月初,公安阎良分局北屯派出所连续接到多名出租车司机报警,称自己托人办理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是假证,已有部分的哥的假资格证,被出租车管理所没收。

  “都是熟人介绍的,大家都办了证,我们也就跟着办了。”的哥王师傅说,6月初,他通过熟人介绍的“托儿”办理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被阎良区出租车管理所发现是假证。后来他才知道,还有多名出租车司机的假资格证被发现,并被出租车管理所没收。

  接到报警后,北屯派出所经与阎良区出租车管理所了解,并对报案的出租车司机进行询问发现,他们手中的假证,都是从一名出租车代班司机田某处办理的。

  办案民警遂将嫌疑人田某带回审查。田某交代,自己去年想开出租车挣点钱,经人介绍,在一名叫马某的人手中,以1780元办理了从业资格证。

  拿到资格证后,田某用手机扫描证件上的二维码,能扫出自己的个人信息,同时他又用资格证注册通过了滴滴打车软件,便认为马某所办的资格证是真证。

  信以为真受害人当“托儿”

  由于当地很多人想开出租车,而开出租车必须要办理出租车从业资格证,所以田某认为有利可图。为了挣点“外快”,他便向多人介绍,自己也能代办出租车从业资格证。

  一些想开出租车的人心想,在西安学习考证要一个星期,住宿、吃饭,花费太大,为图方便省事,便花钱在田某处办理资格证。直到今年4月,田某通过马某代办的资格证被鉴定为假证并没收处罚,他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

  在获取到这一重要线索后,办案民警顺藤摸瓜,先后与已查明被骗的40余名出租车司机见面谈话,成功掌握了犯罪嫌疑人马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犯罪事实,随即将马某(男,38岁,阎良区出租车司机)传唤至北屯派出所接受调查。

  “介绍生意”获利2万余元

  据马某交代,2018年5月,他上网时发现一个办证链接,在网上与对方商量好价格后,互相添加了微信,并通过微信向对方发送了自己的相关资料和办证费用1780元。短短一周后,马某便收到了对方通过快递寄来的资格证。

  马某觉得这是一个“商机”,便伙同出租车司机朋友李某,在阎良区做起了办证“生意”。此后,从马某和李某处办到资格证的出租车司机田某、吴某、杨某,也看中了这门“生意”,以每证多收300元至1000元不等,不断地向外“介绍生意”。不到一年时间,马某和李某即非法获利2万余元,其他人也从中获利。

  办案民警通过深挖上线,从马某的快递来源信息中了解到,其所办的出租车资格证均是通过湖南湘潭、娄底、长沙等地的制假证团伙,并通过顺丰快递发货到其手中,再以高价出售给办证人。

  目前,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犯罪嫌疑人马某、田某、吴某、杨某、李某等5人,已被公安阎良分局依法刑事拘留,该案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警方提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凡是涉及到国家机关颁发的资格证件、印章,必须到政府部门办理,切勿因贪图方便、省事随意在网上或托他人买卖、办理,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文/图  杨永欣  本报记者 葛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