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昭 摄本报记者 马昭 摄

  本报讯(首席记者 赵丽莉 记者 李少娟)记者昨日获悉,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方便市民群众生活,结合市容秩序“疏堵结合”的工作要求,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决定从6月30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设置135处夏季瓜果临时便民销售点。

  本次划定的135处瓜果临时销售点均处于交通方便、人流量大、接近居民住宅小区地段,突出便民特点。其中新城区7处、灞桥区24处、雁塔区10处、莲湖区14处、碑林区21处、曲江新区1处、航天新城1处、港务区1处、高新区11处、高陵区7处、长安区8处、鄠邑区14处、蓝田县2处、周至县4处、西咸新区10处。(详细名单见三秦网)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设置瓜果临时销售点是根据季节特点,结合夏季占道经营管控形势,贯彻落实“疏堵结合”工作的重要举措,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各区县城管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组织做好夏季瓜果临时销售点设置管理工作。

  各区城管执法部门要根据辖区疏导区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所有设置的临时便民销售点要画线定位,在明显位置设置大小适宜的标识牌,注明销售点的基本情况和管理要求,不能以横幅、条幅替代标识牌,不得影响交通秩序,不得影响行人通行,不得占压盲道。每处瓜果临时便民销售点经营户最低数量不低于6户,占用人行道设置的临时便民销售点原则上单边靠墙设置,长度不超过100米,距主、次干道不小于50米。

  该局要求,各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瓜果临时销售点周边占道经营的整治力度,劝导流动瓜果商贩按照管理要求进入临时销售点内或已经批准设立的蔬菜早市内从事经营活动。对拒不听劝导的,依法予以清理取缔。同时,每处瓜果临时销售点委派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值守或巡回检查,任何单位严禁收取摊位费用。

  设置临时便民销售点要增设生活垃圾装收设施,增加环卫保洁员,加强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确保销售点的垃圾日产日清。9月30日24时前,全市设置的所有瓜果临时销售点务必全部按时撤除。

  瓜果临时销售点设置期间,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不定期组织人员,抽检各单位瓜果临时销售点设置管理工作,对管理有序、责任落实、群众确有需求的,予以调整或增设;对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大的,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停业整改或予以撤除,必要时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