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伊琛)昨日,记者从西安市住建局获悉,西安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长乐坊项目因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卖房,按照相关规定,被处罚款32万元。

  据悉,为进一步整顿、规范西安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广大市民合法权益,西安市住建局对《2019年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项目名单(第六批)》予以公示。被公示的房企为西安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的长乐坊项目,因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被处罚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