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视新闻

  记者近日从西安市政府获悉

  《西安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印发

  共划分各类声环境功能单元243个

  区划面积983.778平方公里

  覆盖人口678.61万人

  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是在分析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特点、发展趋势以及城市环境管理要求等基础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功能区的划分和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确定城市范围内《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及其执行标准。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声环境功能区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分为五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0类、1类、2类、3类、4类。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范围为西安市市域规划区域,包含13个行政区(县)及7个开发区。共划分各类声环境功能单元243个,其中0类区划单元1个、1类区划单元95个、2类区划单元85个、3类区划单元60个、4b交通枢纽类区域2个。

  此外,《方案》明确,西安市机动车保有量近年连续快速增长,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尤其是对附近居民日常的工作生活产生的影响日益突出,为了有效控制交通噪声对环境的污染,《方案》将4a类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