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杨晗)3月20日,《第一新闻》报道了西安一名男子为了在社交网络上获取浏览量,竟然想到购买制式服装拍摄一些不雅照片,这起案件4月2日做出了一审宣判。

  法院经过审理后查明,从2014年开始,23岁的张某在网上前后购买了一些军装、警服、军用迷彩服等若干,穿着用来拍摄被捆绑、裸露下体的不雅照片,并将这些照片上传至微博和一些境外网站上获得点击量及粉丝。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秦蕾:“色情照片并配以涉军违法有害文字,多次上传发布。”

  在有关部门将张某的微博封号之后,张某仍不知悔改,申请新的账号并继续发布直至被抓获。经统计,前期通过微博上传了不雅照片约220张,境外网站大约60张,2018年5月被封号后他用新账号从7月至10月共发布了100张左右身着警服、军装、迷彩服的不雅照。据他供述,他将这些照片传到网上是为了寻找有相同爱好的人。法院审理后做出了一审宣判。

  秦蕾:“严重损害军队军人形象,危害国防利益。被告人张某犯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主审此案的法官说,在这起案件中,张某共购买武装部队制式服装78件,标志服饰56件。虽然没有达到定罪要求的数量标准,但却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也构成犯罪。

  秦蕾:“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成套服装是30套以上,单件是100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的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是构成犯罪,如果没有这些情节的话,司法解释还规定,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是构成本罪的,本案中被告人非法买卖了部队制式服装穿着用来拍摄不雅照片,严重影响了军队军人的形象,这就属于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