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张晴悦)近日,西安市阎良区法院审监庭同时受理了40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分析案情,办案人员发现,该40起案件事实清楚,标的额均比较小,决定适用简易程序中小额诉讼程序,对40件案件进行合并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郝某等40名来自河南、山西、新疆等地的进城务工人员,经过西安某劳务公司负责人许某的介绍,到韩城市某小区的建设项目提供劳务,该项目由陕西某建筑公司承包,陕西某建筑公司与西安某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由西安某劳务公司负责招募人员到工地干活。后陕西某建筑公司和西安某劳务公司,均未向该40名原告支付劳务费。

  庭审当日,法院对庭审过程进行了直播,30多名原告及原告方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主审法官在认真听取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充分分析和论证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辩论意见后,当庭对案件作出裁判,判决由被告西安某劳务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向40名原告支付劳务费共计21万余元,被告陕西某建筑公司在未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听到判决结果时,不少务工人员都激动地红了眼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