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张晴悦)常言道,兔子不吃窝边草。以陈某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却组织强迫同乡卖淫。近日,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对陈某等人涉嫌组织强迫卖淫罪案,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以陈某等为首的5名被告人利用同学、老乡关系,以能挣大钱为诱饵,将多名女性同乡哄骗至西安,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其从事陪酒、卖淫活动,稍有不从,便用皮带抽、烟头烫等方式威胁恐吓,全然不顾同乡情,将同乡变成自己非法牟利的工具。其中还包括3名未成年被害人,犯罪行为令人发指。

  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莲湖区检察院在本案案发之后及时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在公诉阶段,多次召开检警联席会议,对公安机关提出补证要求,夯实了相关证据,并对审查报告、公诉意见书进行了多次讨论修改,定稿审查报告长达20多页。庭审当天,在长达4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该院公诉人据理力争,从团伙架构、人员分工、犯罪形式、暴力行为、危害结果等方面,对该案进行论证分析,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